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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9-19
  • 星期四
  • 04:30

檔案之應用可否全面開放?

  • 發布日期:109-04-2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類別:檔案應用

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核准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分有應限制公開或提供之情形,應採「分離原則」,去除不得公開部分,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