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以其他方法破壞或變更檔案內容。 4、未經許可,擅自將檔案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攜離閱覽處所。 如有前項情形之一者,本所得廢止其閱覽、抄錄或複製之許可;如涉及刑事責任,並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以其他方法破壞或變更檔案內容。 4、未經許可,擅自將檔案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攜離閱覽處所。 如有前項情形之一者,本所得廢止其閱覽、抄錄或複製之許可;如涉及刑事責任,並移送檢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