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內政部公布中華民國第 30 屆地政貢獻獎獲獎名單,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黃美娟主任於激烈的評選會議中脫穎而出,榮獲殊榮,於今日地政節慶祝大會接受公開表揚。 樹林地政事務所表示,黃主任84年初任公務人員即於基層服務, 100年至103年任職本市地政局地價科科長期間,配合中央積極推動居住正義政 ...更多
中華民國114年9月17日修正發布之「地政士證照費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0月31日以台內地字第11402648778號令定施行日期。
經紀營業員是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者。 取得資格為: 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後登錄,並領有經紀營業員證明者。
地籍圖為標明各宗(筆)土地之形狀、權利四至範圍、土地使用狀況並編有地號之平面圖。係於地籍測量後,依實地測繪結果,按一定比例尺展繪而成之圖籍。至人民因需要而依法申請地政機關發給之圖籍資料,為「地籍圖謄本」。
指土地總登記後,因分割、合併、增減、地目變更及其他標示之變更所為之登記。如分割、合併登記等。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指領有建造執造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申請人對於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再鑑界。如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應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地政事務所不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
指土地四至範圍之所在。
任何測量,基於施測條件〈如氣壓、溫度、折光、測量儀器、人為因素〉之限制均有誤差,因此法令規定有各項測量結果之容許誤差範圍,此項容許誤差,即為俗稱之公差。
係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指委託地政士代辦不動產權利移轉或設定負擔時,經地政士查明委託人確為登記標的物之權利人或權利關係人,並核對其身分為真正後,在不動產契約或協議書上簽證以示負責時,得免附義務人印鑑證明,地政機關亦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
土地權利經登記機關辦理信託登記後,應就其信託契約或遺囑複印裝訂成信託專簿,提供民眾閱覽或申請複印,並準用土地法規定計收閱覽費或複印工本費。信託專簿,應自塗銷信託登記之日起保存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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