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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6-17
  • 星期二
  • 18:21

內政部以114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40113583號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 發布日期:114-04-28
  • 發布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最新公告
  • 主辦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內政部以114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40113583號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