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住址變更登記應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正本、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權狀正本及印章至本所辦理登記,辦理時間為1個小時。 (2)本項申請案新北市九個地政事務所可跨所申請。 (3)如委託他人辦理時,另須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1)申請住址變更登記應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正本、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權狀正本及印章至本所辦理登記,辦理時間為1個小時。
(2)本項申請案新北市九個地政事務所可跨所申請。
(3)如委託他人辦理時,另須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