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保全對於他人之請求權所為之登記
★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附條件或期限等之請求權
2.申辦預告登記應檢附下列文件:
●登記申請書
●登記清冊
●登記名義人同意書
●登記名義人身分證明文件
●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書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
3.預告登記之效力
★預告登記在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之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4.本項申請案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均可跨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