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建物增建應先申請建物增建測量,並同時填具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申請建物增建登記。 2. 申請建物增建測量應由房屋所有權人為申請人,填具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印章、增建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正影本、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辦理。 註:如委託他人申請,另需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3. 測量規費: 依建物位置圖轉繪費(每建號200元)及建物平面圖轉繪費(每建號800元)計收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