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陽台補登應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並同時填具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申請陽台補登登記。 (2)申請測量時應由房屋所有權人為申請人,並檢附身分證正本、影本、印章、使用執照正本、影本、竣工平面圖正本、影本辦理。﹝使用執照正本、竣工平面圖正本,必須到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核發﹞ (3)如委託他人申請,另需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4)測量費用:為新台幣400元整。 (5) 書狀費:每張80元,按張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