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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2-11
  • 星期二
  • 16:00

[建物測量]建物所有權人因建物合併使用申辦建物合併登記應檢附那些資料?

  • 日期:112-05-01
  • 發布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測量類

1. 建物測量申請書及建物標示申請書 (請至本所索取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網站下載並填寫蓋章)。
2.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附於建物標示變更申請書上)。
3. 建物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 合併協議書 (不同所有權人合併時檢附)。
5. 抵押權同意書 (如有抵押設定者)。
6. 門牌(合併)證明文件 (請向戶政機關申請)。
7. 建築物併戶核備證明文件 (請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

註: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