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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9-19
  • 星期四
  • 06:09

第一類謄本、第二類謄本和第三類謄本有什麼不同?

  • 日期:109-10-1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謄本類

申請土地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分為三類,依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一)第一類:個人全部登記及地價資料均予顯示,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人及其管理者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不予顯示,並得由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提出申請。
(二)第二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並得由任何人申請之。
(三)第三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之資料,並得由登記名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