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案件辦畢交寄i郵箱
為提供洽公民眾更彈性的領件選擇,於110年4月1日起開辦「登記案件辦畢交寄i郵箱」服務,使領件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
為加強便民服務,自111年4月1日起擴大服務,凡人民申請案涉及核發或檢還文件之需求者,均得受理申請寄送至指定i郵箱之服務,提升便民服務與成效。
服務流程
1.申請人填寫申請單向地所服務台或收件櫃台申請,承辦人員依中華郵政「國內快捷郵件資費表」預收郵資。
2.待申請案件受理後將核發或需檢還之文件以i郵箱寄還申請人,另倘有溢收郵資,則隨文件一併退還至指定之i郵箱。
3.文件置入i郵箱後,中華郵政即以簡訊通知,屆時可依手機號碼及簡訊密碼至指定i郵箱取件。
4.倘申請人未至i郵箱領件,亦未於招領期限內至郵局領件,郵局將退回文件至原地所。
退回原地所後,申請人須持原申請案印章親至地所領件,且已繳郵資除溢繳部分外不另退還,故請注意案件之取件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