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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7-22
  • 星期三
  • 18:11
  • 管理者:郭汝婷
  • 管理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電話:0226808001

申報說明 /001/Upload/409/relpic/9050/10094/26533c9f-6bed-4125-bbbd-5e093ba03097.png 應附文件 教學輔助 裁罰規定 資訊分享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增訂第38-1、38-2條,並修正第5、10、11、34、36條於112年2月8日公布,除第34、38-2條行政院定自112年9月1日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1.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
2.包租業轉租案件納入申報實價登錄:簽訂住宅轉租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
3.包租代管業提供租賃住宅資訊縮短為訂約後30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