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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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割複丈費 | 按分割後筆數計算,每單位以新臺幣八百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分割點界址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
土地合併複丈費 | 免納複丈費。 |
土地界址鑑定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 |
土地界址調整複丈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800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
調整地形複丈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800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
土地他項權利位置之測量費或鑑定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 |
未登記土地測量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應另案核計。 |
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測量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應另案核計。 |
土地坍沒複丈費 | 以坍沒後存餘土地每單位新臺幣800元計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