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因工作、求學或其他原因,致居住地點與持有不動產所在的縣市不同,所以規劃推動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讓民眾可就近選擇於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土地登記案件,並全程辦理完畢,節省往返時間與成本。
一、受理項目:
1.住址變更登記
2.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3.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4.門牌整編登記。
5.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6.預告登記。
7.塗銷預告登記。
8.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
9.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10.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二、登記項目處理期限表
編號 |
登記項目 |
處理期限(工作日) |
1 |
住址變更登記 |
1日 |
2 |
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
1日 |
3 |
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
1日 |
4 |
門牌整編登記 |
1日 |
5 |
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
1日 |
6 |
預告登記 |
2日 |
7 |
塗銷預告登記 |
2日 |
8 |
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 |
3日 |
9 |
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
1日 |
10 |
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
3日 |